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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远通报4起“雁过拔毛”式问题典型案例

类别:永州新闻 日期:2017-9-2 17:13:51 人气: 来源:

  红网永州站8月24日讯(通讯员 宁纪)日前,宁远县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“雁过拔毛”式问题典型案例。

  1.柏家坪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山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,收受红包礼金、建房户财物问题。2012年至2015年期间,山利用职务之便,在为群众办理建房用地审批手续过程中,违规收受郑某、欧阳某红包礼金共计1000元,直接或通过他人刘某、谢某等12户建房户财物共计17900元。2017年6月,山受到行政记过处分。

  2.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股股长欧阳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建房户财物问题。2011年至2013年期间,时任柏家坪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的欧阳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在为群众办理建房用地审批手续过程中,向李某、欧阳某等6户建房户财物共计15395元。2017年6月,欧阳黎受到严重处分。

  3.中和镇白村原党支部陈立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。2015年年底,时任白村党支部的陈立可提议,陈立可、唐全德、罗红英、林中良等4名村干部将大水塘电站补偿给白村委会的3600元私分,每人分得900元。2017年6月,陈立可受到处分。

  4.仁和镇大石洞村原党支部李友顺、村委会主任李运吉、党支部委员李甫中三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。2016年1月,李友顺、李运吉、李甫中、李小甫(大石洞村原村会计,非党,已免职)、黄梅翠(大石洞村原村妇女主任,非党,已免职)等5名村干部共同商议,私分村集体资金15000元,每人分得3000元。2017年1月,李友顺、李运吉等5名村干部再次合伙私分村集体资金12000元,每人分得2400元。2017年7月,李友顺、李运吉、李甫中三人分别受到严重处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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